“查重评议”是指有关单位申请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预算时,提请负责审核批复仪器设备购置事项预算的部门或单位(以下简称组织查重部门)按本办法规定对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
”苏靖透露,具体举措包括推进科研仪器购置、管理、服务、评价的全链条管理,引导高校院所进一步完善科研仪器管理制度,鼓励高校院所与仪器专业化服务机构合作,深化新购科研仪器查
第六条 申请购置单台(套)价格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仪器设备,应当按照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财政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并下
第十九条新购单台(套)价值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研仪器,评议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联合评议。 新购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科研仪器,管理单位进行
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等规定,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研究制定了《中央
加强科研仪器与设施自主创新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前瞻引领型和民生改善型的科技基础设施,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业内专家表示,希望该专题能为科研仪器与设
鼓励通过共享、租赁、改造、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减少科研项目设备的购置预算。申请新购置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的,项目单位须同时提交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及共享情况自查报告
六、完善新购科研仪器设备查重和联合评价机制 省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
第二条“查重评议”是指有关单位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预算编制或预算调剂环节,提请负责审核批复仪器设备购置预算的部门或单位(以下简称组织查重部门)按本办法规定对新购大
大学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实施办法.docx,1 - 1 - 大学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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