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中国统一时间最久的一个王朝,综合国力最富强的时期之一。618年由李渊建立,建都长安(今西安),设东都洛阳,武周阶段洛阳神都,北都太原等陪都。唐朝文化兼收并蓄,接受各个族与宗教信仰,开展沟通交流结合,对外开放交流。那么唐代的官衔也是怎样区划的呢?
唐代官制分中央官制,地区官制,少数名族政党的职官制好多个层面。
唐代的官制基本上是承袭隋制。《新唐书·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称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多皆沿隋故。”
以皇帝为代表的封建社会国家体制,在唐高祖武德阶段就较为完善地创建起来。皇帝把握着我国的最大权利,操有对一切百姓生杀予夺的实权。法律法规和法案都以皇帝的为名施行,皇帝有权利改动法律法规和法案,并可以不会受到法律法规和法案的管束。在皇帝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管理体系。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决议机关与事务机关是职责分工而又协作的。政务服务机关和事务管理机关的岗位职责是很明晰的,监督组织也很完善。除此之外,也有一套非常完善的品级爵位规章制度。《新唐书·百官志》说:其辩高低贵贱,叙劳能,则严选,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机之,因此任群材,治百事可乐……方唐之盛时,其制这般。
伴随着社会问题的快速发展和国内形势的转变 ,唐代的职官规章制度也发生了转变 。“使职派遣”慢慢侵夺了原先职官的权利,新产生的一些使职,促使原先的一套官僚体系发生了混乱。她们拥有了地方与地区的绝大多数权利。那时候的局势,如同李肇《唐国史补》常说的“为使则重,做官则轻”。这类情况对宋朝官制也是有一定的危害。
三省六部编写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一样是国家最大的政务服务组织,各自承担管理决策,决议和实行国家的政务服务,与此同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确定为吏部,户部,礼部尚书,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责任人称陪王,员外郎。
隋朝三省六部制的建立,是秦汉至今封建社会国家中央官制持续演变的成果。其机构较完善,职责分工较确立,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完善环节的一个标示,一直沿续到清朝,大部分没有更改。但有一点与明朝清代不一样的,唐朝的尚书省有一个总组织,名叫“都省”,都省当中以左右丞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左三部,兵、刑、工右三部。左右丞处于行政监督地位,而左右司则兼有总务管理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