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又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是不属侵权的。否则构成侵权。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补充说明:如果您不清楚作者名字,建议您写上“摄于XX美院毕业照,作者不详”,这样应该没问题。而且,即使您构成侵权,只要您没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话,那您就不涉及赔偿问题,也就是说您也没有什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