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狭义上来讲,我认为不属于学术不端的范畴。目前国内谈到学术不端,一般是指论文查重比例过高,认定为行为不端正。广义上来说,显然不管从有意还是无意,从字面上是可以认定为不端。但从你的表诉上来看,是无意的行为导致,这种情况在学术界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写一个申明,或者联系期刊社或者数据库厂商,希望撤下或者更新文稿。
不严重。论文撤回肯定会影响心情,但只要继续修改,发现不足就行了。撤稿的大多原因是作者方面的主观原因,比如发现文章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修改,或者需要补充相关数据,这种情况下只要文章还未见刊都是可以要求撤回的,还有一些不受作者控制的客观原因,但只要撤稿原因合情合理,杂志社都会予以理解并撤稿,重点就是要赶在文章公开发表之前,如果文章已经见刊就无法撤稿了。在正常的、被允许的情况下撤回文章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涉及到一些学术不端的问题,撤稿就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下面我们分别来说说。
假如你在写论文当中,作者没有一丝犯错但是结论是错误的,这就不属于学术不端,因为学术不端,指的是那些人,明明知道事情是这样但是他还冒然去做这种情况下才叫做行为不端,虽然我们觉得这个结果不是很好但是这并非出自他的本意,他还是希望把这些事情做得越来越好,所以说我们不能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去评价他这样对人是非常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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